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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状况?电梯轿厢噪音检测不规范被罚款5万是否过于苛责?

发表时间: 2024-02-22 13:29:33 | 作者: 产品中心

  日前,有电梯检验测试的机构因为电梯轿厢噪声检测不规范被监督管理的机构处罚一事在业内引起热烈讨论,根据《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A1.3.14噪声测试规定:

  采用以下办法来进行噪声测试,确认噪声的A频率计权声级是不是满足本附件表A1-2规定的值:

  (2)轿厢内噪声:电梯以额定速度全程上、下运行,声音测量传感器置于轿厢内中央、距地面高1.5m处测试,取最大值”

  电梯检验测试的机构在进行噪声测试过程中,未完整实施轿厢全程上、下行时候的噪声测试,只实施了轿厢单程的噪声测试,导致该机构被监督管理的机构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的行为。

  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由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以伍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检验、检测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

  电梯检测目前正在力推的宽进严管是没错的,但对于遵守规则的检测机构不能过于苛责,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22〕27号)和《关于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2〕135号)等文件的规定,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以及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

  目前电梯检测行业从业机构生存艰难,监管机构应该多家予以指导教育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监管的过程不应过于苛刻,应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根据《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各地应建立电梯检验测试的机构专项整治方案,并且检查的方法和频次应提前告知区域从业的检测机构。其次,电梯检验测试的机构的检查应公开公平公正,检查的任务来源、依据、内容、要求等应一视同仁。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营造各种所有机构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出台的监管政策是一视同仁的,针对的是违法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绝不是针对特定行业或企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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