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来了!四川住所规划规范:4层以上有必要装电梯
发表时间: 2024-11-13 12:08:54 | 作者: 住宅电梯
四川省住建厅12月8日对《四川省住所规划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解读,要求凡在四川省从事住所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恪守《规范》有关规定。
《规范》清晰:1、从可踏面算起,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该低于1.10m。 临空面底部0.10m 高度内不该留空。2、四层及四层以上住所或住户进口层楼面距室外规划地上的高度超越9m的新建住所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间至少1台为可包容担架的电梯。3、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不该紧邻卧室安置。4、公共电梯的每层电梯厅均应能经过楼梯间及公共区域直接抵达。5、住所厨房和卫生间的通气管应别离设置。6、住所厨房和卫生间的污废水排水横管不得敷设于基层住户的套内空间(阳台在外),且排水横管和立管均不该穿越任一层的卧室。7、住所修建中,竖向接收两户及以上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管应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和连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连通。
据了解,《规范》在“寓居质量、公共安全、健康防疫和通用规划”四个方面有立异进步。(总台记者 温晓 缪秋成 殷瑞柯 辜韵璇 罗诗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