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反悔风波谁来买单?
在江苏宜兴,一位业主原本同意小区加装电梯,却在施工时反悔,导致施工停摆和定金损失。法院判决该业主承担对应赔偿相应的责任,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一位业主本来已经签字同意,却在施工时突然反悔,导致工程停工,引发了谁来承担定金损失的纠纷。江苏宜兴市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明确了责任划分。
事情发生在宜城街道某小区,该单元共有5层10户人家,因没有电梯,给楼上住户带来不少不便。两位5楼的业主许某和邵某了解了加装电梯的政策后,决定牵头推进此事。他们按流程征求其他住户意见,3楼的欧某等人也都签字同意了。按照协议,许某和邵某各自承担一半费用,并与电梯公司签订了合同,支付了3万元定金。
不料,工程开工时,欧某却多次阻挠,声称自己并不同意加装电梯,并要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施工。因为欧某的反对,电梯公司只能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6万元定金不予退还。最后,电梯公司在有关部门协调下,各退还1.5万元给许某和邵某。许某认为这是欧某反悔导致的损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欧某在意见征集单上签字的行为真实明确,属于同意安装电梯的意思表示。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合法合规,欧某并未在审批过程中提出异议。因此,欧某反悔导致的损失,应由其承担。最终,法院判决欧某赔偿许某1.5万元。欧某不服上诉,无锡中院维持原判。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改善居民生活的重要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容易引发矛盾。此次案件中,虽然欧某有权表达不同意见,但在签字同意后反悔并阻挠施工,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法院的判决,既维护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也为日后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参考。然而,此事也提醒有关部门和业主,在推进类似项目时,需更加全面细致地做好沟通和宣传,确保每一位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面对不同意见时,要积极协商,避免事态升级。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正真看到法律在保障民生工程推进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希望我们大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互相理解,共同为社区的发展出一份力。
pages/news/detail/detail?city=nanjing&channelId=03&newsId=51195843&zxtype=f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