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电梯坏了半年 修补费要业主均摊
美好路上聚福园小区3号楼的一部电梯坏了半年,现要进行修补,物业奉告该楼的业主需均摊修补费。3号楼住户唐女士几天前在物业买电时,被奉告需交纳150元的电梯修补费,否则不予售电,这让她没办法了解。
“前两天家里的电剩得不多了,我就拿着卡到物业去买电,没想到他们说要先交150元的电梯修补费,否则不卖电。”近来,唐女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今年年初,聚福园小区3号楼的一部电梯坏了,但一向未修补,现如今修补费需求3号楼的业主依照一户150元进行均摊。
让唐女士无法了解的是,每个月的电梯费都正常向物业交纳,这些钱莫非不能用于电梯的修补吗,为何还要独自再向业主收。其次,为何需求将交纳电梯修补费作为向业主售电的条件,唐女士以为,买电是自己的权力,物业不能将两种收费项目绑缚。
记者来到聚福园小区后发现,3号楼共有3部电梯,最南边的一部处于停运状况,一辆电动车挡在了停运电梯的门口。社区物业主任王海涛表明,3号楼南边的电梯的确坏了半年多,一向没修补的首要是因为资金问题,电梯的18个月无偿保修期已过,只能采纳有偿保修。
平常依照每户每平方米每月0.3元至0.34元收取的电梯费大多数都用在其他两台电梯的保护、易损件替换等费用,现在维保公司开出的修补费为4.5万元左右,还有其他的相关联的费用,因没有大修基金,只能让3号楼除一层外的其他住户均摊,每户150元收齐约5万多元,修补完毕后将费用的相关收据公示,多退少补。关于不交纳电梯修补费的业主,物业主任王海涛表明只能以不予售电作为约束。
记者了解到,《物权法》规则,小区的电梯归于公共设施,归整体业主共有。此外,西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逐渐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定见》中清晰到,电梯保修期满后的修补改造更新费用由产权人依法承当,有住所专项修补资金的可从专项修补资金中列支。
关于物业把交纳电梯修补费作为业主购电的条件的做法,律师表明,正常买电是业主的权力,向业主售电是物业应实行的责任,电梯修补费和业主买电不能“绑缚”在一起,物业的做法归于侵权。如业主拒不交纳应交纳的电梯修补费,物业向法院申述才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