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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10月11日周口市举行《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 2024-03-22 02:53:32 | 作者: 产品中心

  《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在即,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任务是,在全市范围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增强全社会遵守《条例》的法治意识,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几年来,我市人大工作得到了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特别是各新闻媒体和在座的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我市人大立法工作进行了及时、准确、充分的宣传报道,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广大新闻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就《条例》立法的相关情况、主要内容、特色条款、贯彻实施等,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明超同志,市人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支建伟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卢海洋同志、市司法局局长孔德高同志、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珂同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同志介绍《条例》立法相关情况,安排部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二是市政府及相关的单位负责同志就《条例》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下面依次进行: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同志介绍《条例》立法相关情况,安排部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2022年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立法情况。

  一是解决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明显问题的迫切需要。电梯纳入国务院确定的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具有高度危险性。目前我市共有电梯31300台,其中高层电梯18828台,10年以上电梯869台。我市电梯数量逐年增多,年均增量约3000台,有效期超过10年的老旧电梯占比逐年提升,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纠纷、举报投诉迅速增加。2019年至2021年,发生电梯非困人故障608起,困人故障1199起,解救被困人员2504人。还存在电梯使用单位权责不清、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修资金、无维护保养)整治等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规范。二是为电梯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就电梯安全专门立法,上位法关于电梯的规定比较原则、笼统,有必要对上位法进行细化或者补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提升电梯安全管理上的水准,让人民群众安全乘电梯、放心乘电梯。三是构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客观需要。几年来,我市持续探索智慧电梯安全治理模式,建立完善96333电梯安全应急处置和救援平台,有些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需要地方立法予以固化。制定地方法规,以严格的法律制度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权利义务,推动社会各方参与,加快构建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

  《条例》是市委确定的2022年度地方立法审议项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的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立足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周口特色,不求大而全,注重少、精、准。加强对《条例》立法全局的把控、对各立法环节的统筹,精准把握立法方向,规范立法程序,协调组织立法起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密组织法规审议。在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审议等阶段数次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协会、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以及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参与封闭修改,充分的发挥行业专家专业优势;开展立法协商,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座谈讨论,最大限度凝聚民识民智民慧,充足表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时获得高票通过。

  《条例》是我省首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既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又突出周口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注重解决电梯安全监管缺乏长效机制,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权责不明,老旧电梯长期未定期保养和安全评估等明显问题,又注重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运用新技术、信息化管理电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按照政府权责清单确定的工作职责,界定了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划定了电梯安全管理界限,解决了上位法规定较为原则笼统的问题,又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体现了对相关上位法的具体化、精细化,更具有适用性。

  电梯安全事关民生。要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动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的提高电梯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尽快出台细则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市场监督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要认真研究《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条例》贯彻到位、执行到位,达到预期的立法效果。要强化人大监督,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调研评估、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等,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逐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实施《条例》的主体,请问市政府马明超副市长,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条例》实施?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电梯是与人民群众紧密关联的特殊设备,电梯安全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百姓的生活品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市政府格外的重视电梯安全工作,持续探索安全治理模式、学习成功经验、创新工作举措,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保障。为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市政府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迅速学习贯彻,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有关部门带头学好《条例》,深入领会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和要求,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并且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使相关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证法规的顺利施行。同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宣传网络,形成上下联动、组织有序的宣传机制,持续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支持电梯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工作落地生根。《条例》涉及的主体比较广,需要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市政府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制定完善《条例》中相关的配套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电梯安全各方责任。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依法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严格执法是推动《条例》坚实落地的根本保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打击电梯超期未检、使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电梯等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条例》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奖惩问责办法,形成管用有效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我市电梯安全整体管理水平。

  总之,《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逐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们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贯彻实施好《条例》,为平安周口建设贡献力量、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立法的工作机构,请支建伟主任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哪些特色条款?

  正如刚才王伟副主任所讲,《条例》是我省首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创制性和示范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以立法解决电梯安全管理的明显问题。《条例》是小切口立法,不设章节,共有35条,根据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确立基本框架和条文顺序,对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涉及职责或者义务规定的,多采用“应当XX”表述的强制性规范,要求严格履职,保障落实。第四条规定了电梯安全管理的根本原则。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事件教训,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因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可能会影响安全运作的电梯进行检测验证或者安全评估;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电梯事故公示制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电梯使用单位权责不清、维保费用缺乏保障、维保流于形式、不安全乘用电梯等问题,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结合周口实际,作了针对性规定,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坚持为民立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设计制度规范。第八条规定了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电梯使用安全教育;第九条规定了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对机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四是推动智慧电梯监管。第七条规定了推动具有运行参数采集、远程监测、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等功能的智慧电梯建设,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和主要执法主体,请问卢海洋书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哪些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贯彻实施《条例》?

  众所周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我市电梯拥有量逐年增长,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纳入监管,如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电梯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投诉越来越多,电梯选型不合理,配置不足,电梯超负荷运行,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电梯安全状况与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的需求差距越来越大等等。都亟需地方立法予以规范。《条例》的及时出台,将对全市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为我市电梯主管部门以及主要执法主体,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条例》:

  (一)全方位、多举措,抓好宣传引导。市场监管局将印制10万册《条例》单行本,一是把一部分资料发放给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让他们各自组织开展《条例》学习;二是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举办专题宣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录制抖音短视频、制作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扩大《条例》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组织志愿者在车站、宾馆、饭店、公园、广场、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台,宣传普及《条例》,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支持我市电梯事业发展。

  (二)严要求、重效果,抓好学习培训。及时举办《条例》贯彻实施培训班,成立由相关专家、执法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条例》宣讲团,一是深入各县(市、区)承担电梯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社区、学校、商场等单位或者场所进行宣讲培训,重点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理解适用及执法程序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使用单位及维保人员的培训,宣讲《条例》规定以及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等,引导、规范其正确理解、适用《条例》。三是结合日常行政管理、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各项工作,尤其是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重点抓好业务培训,做好执法典型案例宣传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培训学习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电梯管理水平。

  (三)建机制、强联动,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局作为《条例》确定的电梯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履职,规范行使权力,建立健全科学的电梯管理体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维护电梯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完善电梯工作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奖励惩戒机制等,做好电梯养护和保护,落实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严格法律责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保障《条例》全面贯彻、正确实施。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颁布实施后如何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

  电梯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百姓的生活质量,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从立法层面全面规范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意在健全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防范,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在推动《条例》落地的过程中,让各类群体充分了解知晓是关键。

  一是通过平面媒体、广电传媒、互联网新兴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如制作抖音短视频,在官网、微信公众号、法治周口专版等平台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相关解读内容,让各类群体知晓《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

  二是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重点深入社区、企业、校园开展宣传,普及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普法宣传广覆盖有重点,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着力营造浓厚知法守法氛围。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条例》的实施与特种设施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电梯生产、使用、经营和维护保养单位,电梯乘用人等众多主体息息相关,要组织开展面向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的专题宣传,让与电梯安全最密切相关的从业人员学好用好贯彻好《条例》。同时,我们将对《条例》相关执法工作加强监督,促进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消防救援在电梯安全尤其是应急处置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条例》规定了消防救援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请问王珂支队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如何贯彻执行《条例》?

  应急处置方面,据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统计,2021年,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处置电梯故障困人事故113起,占救援类警情总数的8%,主要集中在夏季用电高峰期;2022年前三个季度,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处置电梯故障困人事故186起,占救援类警情总数的16%,也是主要集中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在我们处置的电梯故障困人事故中,所幸还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情况,但是相关警情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随着电梯故障警情慢慢的变多发,应当引起物业服务企业和电梯维保单位的高度警醒。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电梯故障困人应急处置小组,由专业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业务训练,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故障、第一时间遂行处置;二是电梯维保单位一方面要提高维修保养的服务质量,加大维保频次,另一方面也要建立专业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专业、高效工作;三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应急值守,开展专业训练,确保一旦接到报警,能够快速出动,守住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日常检查方面,广大群众可能不清楚,电梯分为普通电梯和消防电梯,消防电梯是指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在建筑首层一般都有相关文字或图片标识,消防救援机构主要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检查时会测试消防电梯是否具备远程启动、紧急迫降、井底排水等功能,对存在功能不完善、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将依法责令建设或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并通告主管部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是物业公司,履行电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定期组织并且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电梯周边的火灾隐患,加强消防电梯的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测试,确保消防电梯紧急迫降、井底排水、应急照明功能完整好用。要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在火场逃生自救时,千万不乘坐电梯。感谢提问。

  由于时间关系,不再进行现场提问,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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