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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建7层及7层以上住所须设电梯

发表时间: 2024-03-14 16:48:47 | 作者: 产品中心

  4月1日后新规划的住所楼房装置电梯有新规了。市城乡建委近来发布《住所电梯装备和选型及装置保护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所电梯装备、选型、装置及维保的强制性区域规范,将于本年4月开端施行。

  据市城乡建委有关人员介绍,该规范适用于重庆区域新建住所电梯的装备和选型、电梯装置及保护保养。《规范》规则,4层及4层以上住所或住户进口层楼面距室外规划地上的高度超越10米时,宜设置电梯;7层及7层以上住所或住户进口层楼面距室外规划地上的高度超越16米时有必要设置电梯;高层住所修建中,电梯的额外载重量不该小于1000千克;装置在同一住所内的多台电梯设备宜由同一保护单位做保护。《规范》还清晰能够紧迫运用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用于电梯毛病处理。

  针对重庆区域住所多以高层修建为主、电梯作为人员救援救助通道的效果一天比一天杰出等状况,《规范》要求新建高层住所修建中,每个住所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包容担架的电梯,可包容担架电梯长应大于1.6米,宽应大于1.5米,电梯门净宽大于0.9米;新建高层住所至少应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记者 廖雪梅 实习生 邓友妍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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