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有答复了《关于加强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和指导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关注。您提案中所提到的社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也是我们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力求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市的物业服务整体品质相对会降低,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直在寻求能够突破“低收费、低薪酬、低品质服务、低满意度”恶性循环的怪圈,争取既要严格规范物业企业的经营行为,也要让物业企业减轻负担,寻求解决物业从业人员平均文化水平偏低,年纪偏大,职业素养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应急管理、工商、环保、卫生、规划、价格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子使用、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在实践中未能成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主管部门未能形成联手协作管理机制,物业管理的相关信息目前还没办法实现互通共享。
一、自从国务院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之后,主管部门失去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最有力的抓手,对行业的监管从资质管理转向综合信用评估。近段时间,我局依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实施建议》、《宁德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
三、加强贯彻落实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要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保障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四、督促福鼎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开展常态化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客服、保洁员、秩序维护员的职业素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A证)、电工等级证、园艺师资格证、保洁员证、保安证等专业方面技术执证人员的培训。我局积极努力配合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消控室、监控室的值班人员执证情况的突击检查,发现无证上岗的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持续关注,多提宝贵建议,促进我们工作进步。